释义 |
一房二卖如何处理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的情形 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2)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 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我们应当遵从合同的实际履行原则,维护已完成的交易。 (3)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 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这种情况能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合同的效力。 (4)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 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相关知识的具体介绍,以及对于这方面的问题是需要进行合法的途径进行处理的,如果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任何的问题,随时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相关顾问希望能够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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