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监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为您推荐】瓯海区律师 鼎湖区律师 太康县律师 新河县律师 贞丰县律师 锦江区律师 丰县律师 江城区律师 作为劳动者当我们的单位侵犯了我们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做?是沉默还是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必然是勇敢地站出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法律规定的关于劳动监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举报和投诉 举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投诉: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二、受理与立案 (一)书面投诉的原则: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3、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已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应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提供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作为凭证 5、有与投诉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应提交该证据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查和立案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并上网登记,履行相关手续。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之日即为立案之日。 三、调查与检查 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两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指定其中1名为主办劳动保障监察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2、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3、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通知书; 4、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5、对事实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 6、可以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7、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四、案件处理 (一)简易程序。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事实确凿并有法定处罚(处理)依据的,可以当场作出限期整改指令或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权利告知。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用人单位,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法听证的,应当告知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要求举行听证;用人单位要求听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三)案件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1、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3、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经调查、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也应当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近几年的热门话题,也越来越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度,法律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作为劳动者当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第一时间就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相信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严格按照劳动监察办案程序进行执法,维护劳动者的各项权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孝感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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