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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缺点
释义
    房子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缺点
    一、只能全款
    如果孩子不满18周岁,房子又要登记在孩子名下,既不能选择公积金贷款也不能选择商贷,只能选择全款。因为贷款只针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是硬性条件。
    二、财产分割麻烦
    夫妻双方如果婚姻破裂,就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是不可被分割的,即使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该房产属于孩子,只是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监护人代为管理。
    三、父母不能随便出售孩子名下房产
    父母可以替孩子买房子,但不能随便卖孩子名下的房子。按照正常程序,孩子名下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满18周岁后,经其同意才能被出售。
    如果必须要出售,则首先取得监护人的签名文件,确认其监护人资格,然后签署保证书:出售孩子房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父母如果想卖孩子名下房产套现也是不被允许的。
    四、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
    虽然父母是实际出资人,但房屋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父母因特殊原因,比如赡养纠纷欲收回房屋,表示,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物权法对不动产权有着明确的规定。
    五、子女购买新房需遵守二套房政策
    如果房产证上有子女名字,孩子成年后买婚房,孩子可能面对二套房政策——婚后购买家庭第二套房要交房产税;如果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首付需按二套房标准,贷款利率也可能上浮,买房的成本增多不少。
    虽然父母考虑到房价上涨的因素,提前为孩子买房不失为一种合理的选择,但是任何一种是都不是绝对的好或坏,一定会存在一定的缺点,虽然将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相比赠与、继承等既省钱又方便,能省下不少税费,还不用担心将来会征收遗产税,但是以上所列的缺点也是不容忽视的。以上内容由法律咨询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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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