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能够和总公司签合同吗 |
释义 | 一、分公司能够和总公司签合同吗 分公司不能与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权利义务需要总公司进行承担,不能签订合同对抗第三人。在实际的事务处理过程中,分公司需要服从总公司的相关调度,不需要签订合同进行认定。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签合同发生纠纷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有以下: 1.协商: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由第三方的介入,促使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解,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仲裁: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 4.诉讼:采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三、分公司签合同的原则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2.自愿原则。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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