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口头遗嘱有效吗 |
释义 | 父亲口头遗嘱有效吗 口头遗嘱是否有效要看其是否符合立口头遗嘱的要件。 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了公民可以立口头遗嘱的情况:“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且缺一不可,即: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不是任何场合所立口头遗嘱都有效。“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不宜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 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对于见证人的主体资格问题,我国继承法对此作了排除性限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继承法》第17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证明。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什么情形才满足“危急情况”呢? 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4、遗嘱人遭遇不法侵害,生命垂危时,在遇害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5、遗嘱人在航海、航空中遇到事故,生命有危险时,在航空器或船舶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以上就是关于口头遗嘱是否有效的详细介绍,可以看出,法律对口头遗嘱有着相关的规定,危险时立下的遗嘱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旦危险接除后口头遗嘱需重新订立。如果您咨询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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