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活动中哪些文书不能使用电子签名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的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6 15: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