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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轨证据调查要注意什么?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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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因为一方出轨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案件数量逐渐增加,作为无过错方,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涉及收集过错方出轨证据的问题,接下来,法律咨询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出轨证据调查要收集的证据类型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的相关知识。
    一、法定判离情形
    根据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是否存在以上情形,需要法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加以判断。
    二、出轨证据调查要注意收集哪些证据?
    1. 书面材料
    过错方可能会写下悔过书或保证书;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如果上述书面证据确认了过错方曾出轨、和第三者发生婚外情的事实,则可以作为证据。
    但要注意,书面材料应以合法的途径取得。若通过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暴力胁迫或利用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当事人写下的所谓悔过书、保证书不能作为证据。
    2.手机短信,聊天记录
    若短信或聊天记录内容确认了过错方曾出轨、和第三者发生婚外情的事实,则可以作为证据。当事人必须要证明短信或者聊天记录确实是由配偶和第三者所为。对于手机短信内容、聊天记录,由于容易丢失,应该及时固定保存起来。
    3.证人证言
    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等案件事实所写的书证材料。
    4.视听资料
    利用录音、录像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视听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收集视听资料仍需注意资料来源的合法性。
    5.鉴定结论
    一般可委托鉴定机构作亲子鉴定,以证明出轨事实。
    综上所述,一方出轨是法律规定需要依法判定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需要提供过错方出轨的证据,一般包括书面证据,手机短信和聊天记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以及鉴定结论,此外,无论哪一种证据都需要遵循来源合法的要求。更多出轨证据调查注意事项,您可以在线咨询法律咨询网的专业律师。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泰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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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2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