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设施用地如何分类和分布规划呢 |
释义 | 1.性质分类 城市公共设施是以公共利益和设施的可公共使用为基本特征,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设置及其规模大小与城市的职能和规模相关联,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与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城市的性质、城市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水平和城市的文明程度,城市公共设施一般包含有建筑、场地、绿地及附属设备等。 2.等级分类 (1)按使用性质分类: 依照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规定,城市公共设施分为八类: ①行政办公类; ②商业金融类; ③文化娱乐类; ④体育类; ⑤医疗卫生类; ⑥大专院校、科研设计类; ⑦文物古迹类; ⑧其他类。 (2)按公共设施的服务范围分类: ①市级; ②居住区级; ③小区级。 3.用地指标 公共设施用地指标的确定,要从城市对设置的目的、功能要求、分布特点、经济、现状条件等多方面分析研究。1980年原国家建委公布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1990年建设部颁布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范”,可作为拟定指标的参考。 4.公共设施的分布规划 公共设施的规划布置要求包括:公共设施项目要配套齐全;服务半径合理;与交通组织结合好;按公共设施本身特点及对环境的要求进行布置;考虑城市景观组织的要求、合理的建设顺序;充分利用城市原有设施等。 公共设施分布规划要考虑以下方面: (1)公共设施项目要合理地配置; (2)公共设施要按照与居民生活的密切程度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 (3)公共设施的分布要结合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考虑; (4)根据公共设施本身的特点及其对环境的要求进行布置; (5)公共设施布置要考虑城市景观组织的要求; (6)公共设施的分布要考虑合理的建设顺序,并留有余地; (7)公共设施的布置要充分利用城市原有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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