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追索抚养费有哪些法律法规 |
释义 | 一、离婚后追索抚养费有哪些法律法规 1、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2、给付抚养费的时间 《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 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离婚后如何追索子女抚养费 1、协议离婚 (1)协议离婚,协议中载明不用付费。若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协议中载明不用付费的,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权要求,当生活条件发生变化,自己不能负担孩子的教育生活医疗费用时,可以再跟另一方商议解决,也可以以孩子代理人的身份直接向对方户口所在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给付孩子的生活教育抚养费,等待法院调解或判决。 (2)协议离婚中载明付费。协议离婚中载明付费的,若对方不支付,可以以协议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协议支付对方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依旧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用的,提供对方财产(动产及不动产)可以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用较其他经济纠纷更容易被受理强制,法院会根据情况会对进行财产查封,严重的可进行司法拘留。 2、诉讼离婚 按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处理。 离婚后追索抚养费有哪些法律法规?离婚后如对方不愿意支付抚养费,可以先跟对方沟通,沟通无效后再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解决。离婚后追索抚养费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做,想要找律师帮助不知道去哪里时,可以找法律咨询网律师进行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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