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附带民事诉讼就其性质而言,是经济赔偿问题,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所以它又是刑事诉讼的一部分,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之所以特殊,就在于它不是发生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只存在于特定的刑事案件中。处理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主要采用普通民事诉讼的方式。这种混合诉讼具有纯粹意义上的民事诉讼所不具有的特殊性 结合审判实践,笔者认为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有以下区别: 1.只赔偿物质损失,不赔偿精神损失。 2.以被告人的财产为限。没有赔偿能力的不能判其承担赔偿责任。 不能让被告人刑满释放后,用自己的劳动收入赔偿。 3.被告人家属、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但不得作为减刑的条件。 4.共同犯罪中,将刑事案件中几个被告人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共同被告人,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确定各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 5.如果有的共同被告人无赔偿能力,有赔偿能力的被告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6.执行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判决无法执行,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即不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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