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集中公开宣判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一、集中公开宣判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民事诉讼法第148条第1款: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1款: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行政诉讼法第80条第1款: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二、原则
    1、先审后判的原则
    合议庭、独任审判员适用当庭宣判的方式,应依照民事诉论程序审理案件,充分发挥庭审功能,把庭审作为审判活动的中心环节,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确实通过公开开庭调查、举证、质证、认证、辩论等一系列庭审活动,查明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诉讼证据、是非责任、适用法律的依据等,然后全面客观地进行评议,依法当庭作出判决。因此,只有坚持先审后判,才能有效防止先查后审、先判后审、先入为主的庭审走过场的做法,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坚持先审后判的原则,才能进一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树立法院执法公正的形象 。
    2、一案一判的原则
    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依照有关法律,就当事人之间讼争的权利义务关系年作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表现,它体现了国家的意志性和权威性。民事判决一经宣告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但实际审判工作中,有的审判人员由于不具备当庭判断是非和综合归纳判决内容的能力,当庭宣判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法律的依据、判决结果等内容缺乏完整性和准确性,事后发现有误,便在送发当事人的判决书上补充或者更改当庭宣判的内容,事实上形成一案二判,违反法律原则,有损审判权的严肃性和法律的尊严。
    因此,当庭宣判应遵循一案一判的原则,宣判的内容应与法定期限内发送给当事人的判决书内容相一致。若发现当庭宣判有误,不得擅自改变判决书内容,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3条之规定将修改意见报二审法院或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处理,从而体现法院执法的严肃性。
    当公民做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都将会受到司法部门的处罚和制裁,那么当检察院已经充分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后,也是可以将犯罪嫌疑人提出公诉的,同时法院也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来做出最终的判决,同时也可以在当庭做出宣判结果。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5: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