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增设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理由是什么
释义
    《婚姻法》增设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理由在于:
    1、确立损害赔偿制度,是婚姻义务的必然要求。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间产生了相互扶助、抚养子女、共同生活、彼此尊重人格平等、独立、尊严等积极义务,也产生了不得重婚等消极义务。当一方从根本上破坏了婚姻的稳定使婚姻走向破裂时,法律应支持其离婚,也应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非过错方得到必要的补偿和救济,从而维护婚姻制度的正义和公平。
    2、确立损害赔偿制度,是配偶身份权的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
    3、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新形势下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4、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使司法部门在追究过错方责任时有法可依。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7: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