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需要办机动车注销登记 |
释义 | 什么情况需要办机动车注销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灭失或者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哪些情况需要办机动车注销登记”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车辆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等情形时,可以注销登记。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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