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收财产由谁来执行 |
释义 | 没收财产由谁来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在执行没收财产刑过程中,涉及到财产的调查、保全及分家析产,再加上被告人家属不积极配合,通常是困难重重,结果多数是不了了之。再次,没收财产刑与自由刑之间不具有可转换性。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就要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对于在进行没收财产的时候就要按照规定进行,一般是人民法院进行执行,当然在必要的时候公安机关可以会同执行。看完之后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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