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领婚姻证条件与程序 |
释义 |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的,可以申请补领。 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曾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在仍然维持该状况;(需提供婚姻档案证明,婚姻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3、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常住户口簿丢失,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 登记程序: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