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的误认 |
释义 | 公安司法机关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不符合客观真实情况。可能是案件主要事实或者次要部分事实错误或者是程序上事实的错误。对案件主要事实认定错误危害很大。将有罪认定无罪、罪重认定罪轻,将使犯罪人逃避惩罚或应得惩罚;把无罪认定有罪、罪轻认定罪重,就冤枉无辜和处理不公。程序上事实认定错误危害较小。有些程序问题事实认定错误,后果危害也不能忽视。例如:对逮捕主要犯罪事实的认定,如果发生错误,将导致错捕或该捕不捕;对撤销案件、不起诉案件事实的认定有错误,也将导致放纵罪犯;免予起诉案件事实的错误认定,会冤枉无辜或者使应受审判处刑的人被放纵。公安机关认定事实的错误,在检察院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时可能会得到防止和纠正;检察院向法院起诉的案件认定事实的错误,经过法院的审理发现后,将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或宣告被告人无罪或者由检察院撤回起诉。一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错误,是上诉和抗诉的理由,由上诉法院纠正。生效判决认定事实的错误,依审判监督程序纠正。英美国家的第二审和大陆法国家的第三审都是法律审,对下级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错误不能纠正。大陆法国家的第二审不进行全面审理,仅限于上诉理由指出的误认和一审法院调查的证据。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