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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释义
    一、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先予执行的条件和范围适用范围:(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二)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条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三)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四)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二、哪些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主要是指: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案件。这些案件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三、申请先予执行的担保物是如何的
    实物担保,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的,如先予执行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将自己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一定财产予以抵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必须是可以流转的财产,抵押物可由申请人占有、使用和收益,但不得擅自处分,如抵押物在申请人处毁损灭失的,应认定抵押关系存在,并责令申请人用其他财产替代。
    现金或有价证券担保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为证明先予执行的正确性、合法性,并保证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不当造成的损失,将自己所有的一定数量的货币、存款单、汇票、支票、国库券等有价证券,提供给被申请人作为抵押的担保方式,被申请人对抵押的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私自挪用。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的法律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在法律上对先予执行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他们会有专业的律师给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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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