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限怎样理解? |
释义 |
一、刑事拘留期限怎样理解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二、刑事拘留从何时起算?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实践中公安机关使用的《拘留通知书》上一般会写到“我局已于x年x月x日x时将涉嫌xx罪的xx刑事拘留”。既然《拘留通知书》注明了拘留开始于x时,按照正常的理解,拘留期间应该从那时起开始计算。 此外,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可折抵相应刑期。在计算先行羁押的日期时,是从执行羁押的当日起计算。刑事拘留期间既然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拘留后的三日以内”也应当理解为从执行拘留的某日某时起算。 三、刑事拘留的期限如何计算 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 1、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3 7=8~10天 2、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 (1~4) 7=11-14日 3、对于流窜作案(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0 7=37日 总的计算公式:X(1~30日) 7日(检查院批捕的时间)=8~37日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的期限的计算是具有依据性的,执法人员将刑事罪犯拘留时便是拘留期限的起始点。刑事案件的处理相对于民事案件的处理还是有危险性的,所承受的刑事责任也更为重些。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应当遵纪守法,严禁处罚法律的底线危害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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