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热门城市:廊坊律师?? 中卫律师?? 阳江律师?? 南充律师?? 湛江律师?? 襄阳律师?? 自贡律师?? 永州律师?? 常州律师?? 长治律师 工伤事故的发生不仅仅是对单位有所损失,更多的损失是对工伤职工的,作为单位不得不对工伤职工予以赔偿,那么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又该怎么计算?关于这些问题,法律咨询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一般伤情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住院伙食补助费 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时间仅限于住院期间。 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3)交通费、食宿费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并且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4)康复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5)辅助器具费 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6)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7)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计算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24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本人工资,三级20 个月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本人工资,五级16个月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本人工资,七级12个月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本人工资,九级8个月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赔偿并不是说职工进行索赔单位就会给予赔偿的,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再做一个伤残的鉴定。只有确定了实际造成的伤残等级之后,才能对工伤职工做出相应的赔偿。关于“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问题,法律咨询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肇庆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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