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医院住院误工费该如何计算? |
释义 |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遭遇交通事故,不仅要对受害者给予伙食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住院期间的赔偿,还需要对受害者因受伤住院期间内的误工费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中,医院住院误工费该如何计算?具体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住院天数 医院建议休息的天数)*本人近一年日平均工资; 交通事故中护理费的计算方式:住院天数*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本人工资无法计算或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当地的相关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中,医院住院误工费该如何计算?”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发生交通事故,索要赔偿是正确的,但是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索取,所有拒赔和敲诈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遇到类似纠纷,建议可以咨询律师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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