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吗?有没有工伤赔偿? |
释义 | 工伤事故的发生在我们身边并不少见,无论是商业活动,还是重工业建设,工作总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国家近几年对于工伤事故的赔偿问题有了更为详细的解决方案,那么,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工伤期间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吗,有没有工伤赔偿呢? 工伤期间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吗?有没有工伤赔偿 工伤待遇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跟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享受是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为前提的。 1、医疗费:【30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0条4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费:【30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食宿费:【30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30条6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国家规定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工资、福利:【33条1、2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8、护理费:【33条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鉴定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在工伤判定中,我们依据相关的法律,遵从判定机构的结果,这样才能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保证。对于工伤期间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吗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以上文献全部是法律咨询网小编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悉心收集而来,您还可以前往365律师官网进行相关的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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