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假5万以下如何处罚 |
释义 | 一、售假5万以下如何处罚 销售假冒产品数额少于5万的,不构成犯罪,由工商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假冒伪劣商品怎样认定 1.假冒商品:商品在制造时,逼真地模仿别人的产品外形,或未经授权,对已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进行复制和销售,借以冒充别人的产品。在当前市场上主要表现冒用、伪造他人商标、标志;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冒用优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和生产许可证标识的产品。 2.伪劣商品:是指生产、经销的商品,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所规定的要求,甚至是无标生产的产品。 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被假冒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失效、变质的; (7)?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国家质检总局还规定,经销下列产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 (1)?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 (2)?内销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 (3)?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4)?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5)?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 (6)?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7)?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8)?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销售假冒产品数额少于5万的,不构成犯罪,由工商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