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 |
释义 |
1、 补偿类型 1。经济补偿:标准为按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龄不满一年,超过六个月的,给予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如果少于六个月,则应以半个月的工资予以补偿。如果单位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应向您支付双倍工资,为期11个月(从2008年2月至12月),因为《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实施。需要注意的问题 (1)由于您的工资相对较高,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按员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12年。(2)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您。如果没有,则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替代,这意味着已提前通知您。 三、《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第38条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的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得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年,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薪,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薪,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是一份非常正式的法律文件。无论是签署还是终止,都必须经过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否则就没有法律效力,即无效。但是,对于所有合法合同,法律有权按照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因此,该国的交易将如此顺利。以上是吕巴小编带来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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