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工地受伤找什么部门维权 |
释义 | 其实工地上的整体工作环境是比较令人担忧的,一般工地的一些小组长或者是领导人员平时就是到工地进行巡视的。而真正在工地上从事工作的这些基本都是属于农民工,农民工因为操作不熟悉或者是其他客观因素都有可能会导致自身受伤,不过悲催的是民工可能不清楚在工地受伤找什么部门维权?实际上是应该先到当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的。 一、在工地受伤找什么部门维权? 农民工在工地发生事故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未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综上农民工在受伤后,在包工头不能足额赔偿的情况下,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可以向建筑工程所在地或者分包给包工头的建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申请工伤。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及受伤或职业病证明材料。 第三、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第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是按照工伤的这种情况告诉大家可以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情况比较特殊的就是,如果两个工人之间互相打架才受伤了的话,那要寻求的维权的部门应该是诉诸法院直接让对方赔偿,所以准确的来说,找什么部门维权得根据受伤的原因,因为也有可能是过往的行人在工地上不小心受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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