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市工伤认定决议书需要明确什么 |
释义 | 一、武汉市工伤认定决议书需要明确什么 武汉市工伤认定决议书需要明确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二、申请工伤认定时效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劳动保障部门的受理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受理。申请资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职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职工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职工和用人单位。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和诉讼。 四、认定工伤的情形和依据 受伤害的职工遭受伤害的情形必须符合《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认定工伤的情形;工伤事故发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应当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15条规定的情形:14条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收到的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收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情形的。 职工在工作期间如果遭受伤害,是可以向劳动行政保障部门提起工伤认定,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要求,如果申请工伤认定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人们对于此类问题的认知薄弱,因此学习并且熟悉相关的知识,在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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