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出时间是多久 |
释义 |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出时间是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出时间为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出时间是多久”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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