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立案如何撤案 |
释义 | 行政处罚立案如何撤案 立案之后撤案就是案件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满足什么条件 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其实也就是撤销具体的行政行为,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行政行为违法; 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一般情况下,一经撤销,自始无效;特殊情况下,自撤销或确认违法之日起失效。 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条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明显不适当。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行政处罚的相关法律知识,行政处罚立案之后想要撤案,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满足刑事案件的撤销情形,行政处罚立案才可以撤案。如果您还有疑惑,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您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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