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行工伤待遇仲裁信息证据有什么? |
释义 |
在现代,机器发达,技术进步的时代,劳动者从事工作时就会存在各种各样潜在的危险,如机器可能对工作者造成伤害,进行高楼外玻璃清洁工作的人员,在悬崖高山处处理垃圾的人,即使是路边的环卫工人也存在工作危险,所以劳动者在请求工伤赔偿时,要多多少少了解工伤待遇仲裁信息,如需要什么证据等信息。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 ⑴医疗费, ⑵住院伙食补助费, ⑶护理费, 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 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 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 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⑻后续治疗费, ⑼残疾辅助器具费, 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通过仲裁庭调解,解除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但是没有提出工伤赔偿在内通过仲裁庭调解,解除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但是没有提出工伤赔偿在内。解除了劳动关系后不久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才鉴定完,我要求公司按标准给我工伤赔偿,劳动仲裁不给立案,以前调解书最后约定自调解后双方不在因劳动关系产生任何纠纷为由。合理么?前调解书我主张的是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没提过工伤赔偿。因为仲裁时劳动能力鉴定还没出结果。 这些证据是进行工伤待遇仲裁时,能使自己的赔偿请求得到充分实现的关键,赔偿的金额也与其密切相关,所以提供这些法定证据,并且证据真实有效是很关键的一件事情,所以详细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以防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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