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劳动纠纷的具体处理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争议发生后,员工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然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具体流程如下: 1、劳动纠纷属于劳动监察的范围,当事人需要填写《投诉登记表》。属于劳动仲裁范围的,当事人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2、经劳动监察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劳动监察会根据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跟询问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然后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责令改正、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处理。并在自立案之日起60天内进行结案。如果确实因为案情复杂不能结案的,可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再延长30天。 3、经过相关部门了解属于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将申请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执行立案、开庭、裁决程序。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该从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上级批准,可以延长期限但是延长的期限不能超过15天。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 1.案件受理阶段。 ①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 ②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 调查取证阶段。 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 3.调解阶段。 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步骤如下: ①申请; ②受理; ③调查; ④调解; ⑤制作调解协议书。 4、裁决阶段。 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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