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的司法解释内容 |
释义 | 如大家所知,我国的刑法条文仅仅对绑架罪做了概念和量刑的规定,至于,在实践中究竟如何认定或判决,还需要结合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那么,绑架罪的最新司法解释对该罪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随法律咨询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量刑标准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三、绑架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拐卖、绑架妇女(幼女)过程中又奸淫被害人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1994年4月8日 法复【1994】6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被告人在拐卖、绑架妇女(幼女)过程中又奸淫被拐卖、绑架妇女(幼女)的行为应如何定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被告人在拐卖妇女(幼女)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幼女)的,应当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定罪处罚。在绑架妇女(幼女)过程中,奸淫被绑架妇女(幼女)的,应当分别以绑架妇女罪、绑架儿童罪或者绑架勒索罪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在绑架过程中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2001年11月8日 法函【2001】68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闽高法〔2001〕128号《关于在绑架过程中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又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构成犯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公安部《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适用法律和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 2000年3月24日 公通字【2000】25号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绑架罪最新司法解释”的内容,其实,除了上述内容外,最高法院就绑架罪出台的司法解释还有很多,如果你想继续了解,欢迎你随时到我们法律咨询网官网查阅详情,遇到不懂的问题,欢迎你及时留言,我们将尽快为您具体解答。 对绑架罪怎么认定 2020最新绑架罪立案标准 对绑架罪如何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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