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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释义
    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严重损害了人民利益,构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但是我们很多人对此罪还不了解,甚至因此忽视了自己的利益。那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小编整理了一些内容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一、罪体
    主体: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机关的威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犯罪对象:是土地。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国有土地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公共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违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国家土地资源的浪费,可耕地面积减少,使国家土地使用收益大量流失。
    行为: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行为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这里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征用、占用土地的申请予以批准。
    二、罪责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三、罪量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根据2000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我们可以了解到此罪的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罪体、罪责、罪量。只有符合全部构成要件才能构成本罪,也即缺任何一个要件都不能构成该罪。如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在线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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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