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高温费的规定2020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从事的是高温环境下的工作,该劳动者可以领取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而企业应以现金的形式与工资一起发放高温补贴。实践中仍然有许多劳动者对高温补贴的规定并不了解,因此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关于高温费的规定2017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了解吧。 一、关于高温费的规定2020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未制定的分别为,黑龙江、西藏、青海等四个省份。 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在这28个省份中,有13个省份发放标准为按月发放,另有15个省份按天发放。 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为225元;最低的为广东省,为150元每人每月。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为贵州、河北,8元每人每天,与天津相差2倍。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的多数为东部地区。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 二、企业不发高温补贴怎么办?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发放高温季节津贴产生的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解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我国规定的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是6-8月,而高温费则最低为每人每月60元。高温补贴的发放是强制性要求的,企业不得以任何实物替代,如果出现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情况,劳动者可以投诉至劳动保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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