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回起诉与申请宣告无罪的情形是什么 |
释义 | 一、撤回起诉与申请宣告无罪的情形是什么? 1、撤回起诉的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 (1)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 (2)发现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 (3)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撤回起诉和宣告无罪之间还是具有一定的联系的,检察院或者受害者自己撤回起诉的情况下,可能就会宣告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不过,如果是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代理律师想要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无罪的话,那是一定要有相当充分的证据才能这么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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