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开除员工的条件是怎么要求的 |
释义 | 企业要想开除员工,也就意味着此时企业要行使自己的解除权了,当然也是不允许企业随意开除员工,否则就有可能对员工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法律方面对企业开除员工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究竟此时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要求呢?下文中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常见辞退不当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1、许多企业存在辞退员工时无透明度,被辞退人员走得莫名其妙;管理者因为私人恩怨开除员工,公报私仇; 2、克扣被辞退人员工资时有发生,特别是民营和私营企业; 3、许多管理者对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可能因为小小的失误被辞退;被辞退人员离开公司后,管理者对被辞退人员随意指责。 4、严重违章违纪辞退,触犯公司规章制度、触犯国家法律等。 公司若辞退你的话,若单位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 月的平均工资。 上文小编已经作出了介绍。从实际情况来看,不管是企业还是员工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但这个过程也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操作才行,要是有违法解除的情况,就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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