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打官司一定要在当地吗 |
释义 | 离婚打官司一定要在当地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人所在地,但被告人所在地有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两种区别,所以并不一定是当地。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人所在地,但被告人所在地有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两种区别,所以并不一定是当地。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