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
释义 | 通常在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一般是由单位首先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呢?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只有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是劳动者提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解除合同后双方都要履行义务。 经济赔偿金=原经济赔偿金+额外经济赔偿金 赔偿金=应得工资*25% 赔偿总金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经济赔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在计算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时候,需要考虑该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一般工作时间满1年的,就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但最高不能超过12个工资赔偿。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法律咨询网法律咨询平台咨询这方面的律师,法律咨询网的专业律师会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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