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债权得不到偿还如何处理 |
释义 | 破产债权得不到偿还如何处理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的破产财产是按一定的顺序进行分配的,破产财产清偿优先的债权后没有剩余的,造成部分债权无法清偿的,破产清算结束。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的破产财产是按一定的顺序进行分配的,破产财产清偿优先的债权后没有剩余的,造成部分债权无法清偿的,破产清算结束。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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