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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如何保障自己的个人财产
释义
    一、离婚后怎样保障自己的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2001年婚姻法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首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现就实务中如何界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作一些粗浅的探析。
    很多人对于如何证明何为婚前个人财产感到困惑,专家认为比较有效的方式为:
    (一)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证明婚前个人财产的有效方式。建议结婚前对于大额财产例如房屋、车辆、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等进行公证。
    (二)保留必要证据
    建议注意保留自己的婚前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的书面证明;购置重大物品的发票、受赠财物时的书面赠予合同等。
    离婚要提早准备?两招“防”财产转移
    第一招: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婚前协议
    婚前财产公证可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诉讼到法院,法院也能及时审理,不会出现举证不足或无法查实的后果。
    第二招:清楚夫妻双方在处理财产时的法律权限
    根据法律规定,若无特别约定,个人财产未经协商只能由个人处理,而共同财产的处理须经双方同意。所以只要清楚了这一点,夫妻任何一方都可理直气壮地按规定处理财产,而不必考虑怕影响情感等因素。
    二、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是什么
    1、《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语焉不详,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此予以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3、要分清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还需要认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才能更好地区分这两者。根据《婚姻法》第十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后怎样保障自己的个人财产”问题进行的解答,离婚后保护个人财产的措施主要是掌握所拥有的财产,不要让对方隐匿财产,并且保留相关财产的证据。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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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0: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