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律师费怎样收取的 |
释义 | 一、东莞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律师费怎样收取的 (一)不牵涉财产关系的:800~10000元/件 (二)牵涉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 争议财产标的额超出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量: 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 100001元—元部分4%—5% 1)、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牵涉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 (二)牵涉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牵涉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准则执行。 2)、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一)不牵涉财产关系的:800~8000元/件; (二)牵涉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牵涉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准则减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3)、解决刑事诉讼案件 (一)侦查阶段: 1、提供法律询问:300~500元/次 2、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元/件 3、代理申述和控告:1000~10000元/件 (二)审查诉讼阶段: 1、不牵涉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 2、牵涉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牵涉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准则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三)审判阶段: 1、不牵涉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15000元/件 2、牵涉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牵涉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准则执行。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述 (一)不牵涉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 (二)牵涉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牵涉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准则执行。 5)、计时收费 解决本准则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务,能够使用计时收费,收费准则为:100~2000元/小时。不够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量;解决法律服务事项时花费在旅途上的时间,折半计量。 6)、本准则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 7)、本准则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期满后,由省物价局、司法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律师应在案件的诉讼前与当事人协商这类案件的办理费用,一旦协商确定后,应积极地按照法律规定签订相应的协议。说明这类案件的办理费用,如一审案件没有解决的,二审开庭前,还应协商和支付这类案件的律师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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