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何相对应 |
释义 | 家庭生活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共同财产不足负担时,夫妻各自以个人财产或以提供家务等方式负担。家庭生活费用的范围主要包括: (1)维持婚姻共同生活的费用; (2)抚育子女的费用; (3)家庭成员所需要的医疗费用; (4)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子女所需要的教育费、职业培训费; (5)其他属于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所需要的费用。家庭生活费用应由夫妻共同承担是基本原则。 有共同财产的,首先应由共同财产负担,共同财产不足时,各自应个人财产或以提供家务等方式共同负担。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对共同债务的偿还,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则各自以其个人的财产负连带责任。 因管理共同财产所花费的费用应当以共同财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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