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权声明书该怎么写 |
释义 | 【为您推荐】古塔区律师 ? 铁西区律师 ? 番禺区律师 ? 伊春区律师 ? 吉首市律师 ? 新浦区律师 ? 海州区律师 ?? 当房产所有者死亡后,其所有的房产会继承到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会得到该房产的继承权,或许会有多个继承人,但都必须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才会真正获得房产继承权,这时你你会需要一份房产继承权声明书证明你拥有此房产的继承权,那么房产继承权声明书该怎么写? 一、房产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现住 。 我的 于 年 月 日因XX死亡,我的 有坐落于 商品房一套,购房证号 。 我的 生前未立遗嘱,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协议,我系 婚生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我系该房产合法继承人之一。 现特声明: 我自愿继承XXX该项房产。 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月日 二、继承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综上所述,相信会解答到对于房产继承权声明书该怎么写这问题,若是房产所有者在死亡之前没有立下遗嘱而有多个继承人,房产的继承就会变得有点争议,那么这时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去为自己的财产做出维护,这不仅是体现了公正性更是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社会性的法律性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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