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儿媳有这个权力吗? |
释义 | 一、代位继承儿媳有这个权力吗? 代位继承儿媳一般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继承人之一继承全部遗产,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对继承遗产有异议,则第一顺位继承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 二、构成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 3、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但是对于代位继承人是第几代的晚辈直系血亲,法律并无限制。 4、被代位人必须没有丧失继承权。 5、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继承份额,代位人为两人以上的则该两个以上的代位人平均分配被代位人应当继承的那一份遗产。 6、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中,继承人死亡的法律后果是遗嘱无效而不产生代位继承,此时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 三、什么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代位继承权。源于罗马法。 现世界各国继承法中一般都有代位继承的规定,但具体规定却有所不同,大多数国家只限于死者的直系血亲卑亲属为继承人时始发生代位继承,旁系血亲为继承人时,其子女不得代位;少数国家则无此规定。 代位继承我国的继承法中是有着比较明确规定的,如果死者有遗嘱的,需要严格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需要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要求的顺位判断拥有代位继承权力的家庭成员是谁,也就是说除非遗嘱中有明确指定,否则儿媳是没有代位继承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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