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效立遗嘱的方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有效立遗嘱的方式是怎样的? 有效立遗嘱的方式是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我国继承法而言,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二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三是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四是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继承法第17条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除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外,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中的代书遗嘱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需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名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遗嘱纠纷如何打官司 1、诉前咨询或委托专业继承律师 2、确定纠纷管辖法院 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遗产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例如房屋所在地,为主要遗产地;如果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 3、写起诉书,准备起诉材料起诉立案 4、了解诉讼技巧,遗嘱继承相关法规 我们国家所说的订立遗嘱是需要严格的按照遗嘱的形式和性质来进行订立。比如说最常见的一种遗嘱就是自书遗嘱。也就是说自己进行书写,然后完全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对财产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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