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弃小孩如何合法收养? |
释义 | 如今,收养小孩已经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有人是因为无法生育,有人是因为不想生育,有人是因为看到路边被遗弃的孩子实在是不忍心,不过收养也是必须要有一定的条件,条件符合才能收养,不符合就不能收养。但无论是哪一种,收养孩子都需要有合法的程序,都需要给孩子办理落户的问题,那么遗弃小孩如何合法收养呢? 一、根据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二、遗弃小孩合法收养条件及手续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三、遗弃小孩合法收养户口申办手续 1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1)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 (2)护照和海外居住证明;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3)经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或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或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或经台湾地区公证机关公证的,关于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4)意愿书。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须提交本人愿意被收养的意愿书; (5)照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2张(彩色或黑白均可)。 2、送养单位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1)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 (2)弃婴、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的原始记录和集体户籍证明; (3)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孤儿生父母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4)弃婴公告; (5)儿童医院出具的被送养人送养前的健康检查或病残证明; (6)收养。 相信从文中大家也可以看出,想要合法的收养一个遗弃小孩也不是那么容易,中间有很多手续需要办理,也有很多条件限制,因此,如果想要合法收养一个小孩的话,一定要先看自己是否符合这样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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