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后抚养费不给可以强制执行吗?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后抚养费不给可以强制执行吗?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二、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现代社会进入大学学习,几乎成为人生必经的教育阶段,甚至有些子女还要求让父母出资巨额的留学费用,子女为此提起诉讼的也并不少见;但2001年12月27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此外,对于离婚前一方长期停付抚育费的,离婚后可酌情由一方补付一部分或全部抚育费。 父母亲千万不要认为孩子年龄还小对很多事情就都不知情,像是爸爸妈妈离婚,而且自己的亲生父母亲还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这种行为都会无形的伤害到孩子,孩子对父母的怨恨感可能都会因此而生。可是,如果不申请强制执行也是纵容了另一半这种肆无忌惮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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