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情形都有哪些 |
释义 | 一、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情形都有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 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纠纷引起,双方均有过错的; 2、在校学生之间相互殴打,伤害后果较轻的; 3、行为人的殴打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4、伤害后果较轻的; 5、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二、殴打他人的行政处罚的结果是怎样的 1、如果受害人没有作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1款的规定,进行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2、这类案件只有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不处罚。建议公安机关解释清楚,争取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调解解决。调解后就不用再处罚。 3、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4、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往轻了说是违法行为,往重了说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比如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等。若是没有达到犯罪程度,按照违法行为来处理的话,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可以对行为人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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