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诉前保全应提供什么材料 |
释义 | 申请诉前保全应提供哪些材料 依据财产保全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被保全财产的线索等。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申请诉前保全应提供哪些材料”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财产保全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被保全财产的线索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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