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中医生应如何向患者赔偿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中医生应如何向患者赔偿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生一般不用赔偿,承担赔偿责任的是医疗机构。医生可能会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医院需要赔偿包括误工费、医疗费在内的多项费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医疗事故赔偿怎么签署协议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赔偿如下签署协议: 1.患者基本情况; 2.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3.医疗事故原因; 4.赔偿数额; 5.赔偿款给付时间; 6.违约责任及解决方法; 7.最后签字盖章写生效日期。 三、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法定程序 医疗事故赔偿流程: 1.鉴定医疗事故。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 2.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3.计算赔偿总额。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4.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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