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民事权利的分类 |
释义 | 一、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有: 1.依据民事法律行为而取得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行为。如买卖、赠与、遗赠、互易等。依照法律行为而取得民事权利多属于继受取得。 2.依据事实行为而取得民事权利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时在主观上并没有确立、变更或消灭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意识,但由于法律的规定,同样会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3.依据法律规定的事件而取得民事权利,事件,是指与人的主观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 4.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 二、民事权利的分类 民事权利的分类如下: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1)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2)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1)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法律网提醒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2)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3)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4)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三、民事权利的概念 民事权利的概念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