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多少时间 |
释义 | 一、可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多少时间 1.可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间,期间内权利人如未行使撤销权,则该权利将消灭。 2.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的一年内,以及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的五年内,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 这两个期间中,后者为除斥期间,具有不变性,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延长。若权利人在此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该权利将消灭。 二、撤销权的特点和效力 1.撤销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主要特点包括:针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已生效的合同,使合同归于消灭。 2.撤销权的行使将使原有的法律关系发生改变,恢复到合同未成立时的状态。 3.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且一旦行使成功,将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使合同自始无效。 4.撤销权的行使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除斥期间的规定等。 ![]() 三、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性质而有所不同。 1.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即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且该行为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 2.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除了客观要件外,还需具备主观要件,即债务人与第三人在行为时具有恶意,且债权人因此而受到损害。 3.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诈害行为时,应对行为的主观状态、客观状态以及行为的效果等因素进行全面把握和有机综合的判断。 了解完可撤销权的行使规则和条件,你对合同撤销的疑问是不是更清晰了呢?若仍有问题,欢迎在法律网提问,我们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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